核发成都高新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条件;
一、事项名称:
旅行社设立许可
二、受理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业务经营的需要。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
4.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所需材料:
1.旅行社设立申请书纸质表格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3.旅行社章程;
4.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导游人员身份证明,导游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复印件
9.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股东材料,财务人员会计证,计调履历,财务人员履历表;
四、许可流程:
1.受理
2.预审
3.现勘
4.复审
5.审批
6.办结
申请对象:成都市范围内设立的旅行社,注册的旅游公司,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内资,外商办理审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不得包含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
原文链接:http://www.56zbw.cn/caigou/show-37317.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高新区旅行社设立许可行政审批指南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高新区旅行社设立许可行政审批指南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