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监测设备
水污染源监测方案采样点的布设
1. 工业废水
(1)*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第二类污染物在单位总排放口采样;
(2)工业企业内部监测时通常选择在工厂的总排放口、车间或工段的排放口以及有关工序或设备的排放点取样;
(3)已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工厂,在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布设采样点。为了解废水处理效果,可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
(4)在排污渠道上,采样点应设在渠道较直、水量稳定、上游无污水汇入的地方。
2. 生活污水
(1)城市污水管网:采样点应设在非居民生活排水支管接入城市污水干管的检查井;城市污水干管的不同位置;污水进入水体的不同位置;
(2)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污水进口和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如需监测各污水处理单元的处理效率,可在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分别布设采样点。此外,还应当设置污泥采样点。
(二) 水污染源监测方案采样时间和频率
1.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的污染物含量和排放量常随工艺条件及开工率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故采样时间、周期和频率的选择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废水排放量≥5000t/d的污染源,需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连续自动监测,随时监控;废水排放量1000~5000t/d的主要污染源,需安装等比例自动采样器及测流装置,监测1次/天;废水排放量≤1000t/d的污染源,监测3~5次/月。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生产不稳定的污染源,监测频次视生产周期和排污情况而定。
2. 生活污水
对城市管网污水,可在一年的丰、平、枯水季,从总排放口分别采集一次流量比例混合样测定,每次进行一昼夜,每4小时采样一次。在城市污水处理厂,为指导调节处理工艺参数和监督外排水水质,每天都要从处理单元和总排放口采集污水样品,对指标项目进行例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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